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柯文哲進法院再戰第二回羈押庭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柯原獲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定今(5)上午9點半開第二次羈押庭,柯文哲9點15分步入法院,臉上面帶微笑,但面對媒體提問,全程不發一語。
據悉,檢方抗告後卷證資料比原先聲押時還多,法官將先開庭處理程序事項,包括卷證資料如何呈現等,待程序事項處理完成後,再接續正式開聲押庭,此次由法官呂政燁負責審查。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周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兩人。
北院認為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為,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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