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一個國土法各自表述 何所適從
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30日上路,中央地方互槓,中央意見也現分歧,一個攸關國家未來百年土地使用大計,成了各自表述。
國土計畫法在2015年底完成立法三讀,眾多隱憂在上路前陸續浮現。從今年初開始成為一場中央、地方的大亂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主各顯神通;內政部長劉世芳五二○上任後多次強調如期上路,更多次重砲轟點名台中市長盧秀燕、雲林縣長張麗善未交功能分區圖,雙方你來我往。
這次行政院內部會議飄出火藥味,代表中央跟地方拉扯時,自己內部也沒達成共識。另外,民意的反彈,則來自十年來的準備不足,光是國土法配套的21項子法,就有半數還沒公告,甚至互相牴觸、適法性未釐清。
最嚴重的恐怕會是農業部主管的農業發展條例,直接牽涉「農地、耕地」定義。農業部目前提出的版本仍難執行,卻必須在本會期修法通過才可能讓國土法如期上路,這些都是具體與務實的困境,近來連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都投書呼籲暫緩。
國土法是台灣未來百年的重大政策,但行政院正副院長至今並未面對這項重大政策。劉世芳多次批評地方、強調如期上路,督導內政部的行政院政委陳金德砲口對內要求務實檢討,主管國土法的政委劉鏡清則是「聽大家意見」類型,中央官員各自表述,讓公務員無所適從。
無論地方政府擔憂、政委開砲、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呼籲或民進黨籍立委串聯要求暫緩上路,都浮現政府長期不願面對過去因牽涉土地利益造成國土破碎化的事實。只是,國土法已經一延再延,若再延後卻仍未具體說明政策內容,恐怕只是拖延,甚至不再有國土計畫。
政府若真有心面對未來氣候變遷與國土安全,就應收起政治口水與閉門造車,虛心接受現狀不足,並重新檢視土地與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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