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延押2個月 在野批賴清德整肅異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昨聲請延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地院上午提解柯文哲出庭,柯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更否認收賄;但因柯文哲隨行秘書許芷瑜通緝在案,法官認定柯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至明年1月4日。
民眾黨批評,柯文哲收押禁見近兩個月,至今檢方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反倒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介入司法。民眾黨與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都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提出抗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聲援柯文哲,表示檢方沒有一刀畢命的證據,難免被外界質疑要繼續押人取供。
民眾黨昨批評,賴清德總統說一套做一套,掃黑肅貪實為整肅異己,賴總統打臉2008年的立委賴清德,當年賴清德在扁案發生時曾說「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對比現今賴政府對柯文哲的作法,有近六成民意認為賴清德「雙標」。
涉入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拘提不到恐遭通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臉書表示,不可能逃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裁定延長羈押,真正落跑的,是民進黨自家權貴陳啟昱,賴清德政府已將司法的政治工具化,玩得爐火純青。
柯文哲延押庭自昨早9時30分到12時結束,兩個半小時內檢、辯攻防不斷,檢方說明柯仍然有羈押禁見必要性;但柯律師則主張,已沒有再延押必要,庭後柯先在候審室等待,下午獲知延押,由囚車載返台北看守所。
法官審查認為,柯文哲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最重本刑五年以上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外,再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有待繼續偵查予以釐清。
裁定指出,關於審查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柯文哲已符合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柯所犯為重刑之罪,柯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羈押原因還是繼續存在。
柯文哲在羈押庭開庭時,約有數十名「小草」聚集法院外聲援,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派16名警力戒備、維護法院安全;小草們高舉「押人取供」、「賴政府極權,天怒人怨」、「沒證據就放人」等牌子,大聲抗議司法不公。
檢察官為鞏固柯文哲涉及圖利京華城事證,昨天再指揮廉政署約談台北市政府前都發局專委、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處長王金棠多人作證,陸續移送地檢署複訊後獲請回。
檢廉調查,柯文哲涉圖利威京集團並疑收受賄賂。北檢也認定,柯文哲利用實質影響力圖利沈慶京至少200億元台幣(約6.3億美元),使得承攬開發案的鼎越公司獲得20%容積獎勵率,不法利得高達111億元台幣,為保全日後追繳,檢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扣押程序救濟尚未確定。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