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宣布台灣構成「貿易壁壘」 國台辦:民進黨違反ECFA
中國大陸商務部15日提前宣布對台進行貿易壁壘調查的公告,正式認定台灣對大陸的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根據陸方規定,大陸商務部可採取進行雙邊磋商、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和「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因應。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5日稱,民進黨當局對大陸採取的貿易限制措施,違反ECFA有關條款,國台辦支持大陸主管部門結合調查結論,依據相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大陸商務部於今年4月12日,決定就台灣地區制定並正在實施的禁止進口大陸產品的相關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之後,大陸商務部將調查項目進一步擴大至2509項產品,並於10月9日宣布,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決定將該調查的期限延長三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12日,為台灣2024總統大選投票日前一天,時機敏感受到關注。
不過,在調查截止日前20多天,大陸商務部於15日提前公告,根據調查結果及大陸《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31條規定,認定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存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條所規定的情形, 構成「貿易壁壘」。
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5日表示,調查顯示,民進黨當局單方面限制大量大陸產品輸入,且禁止進口大陸產品範圍近年來呈現擴大趨勢,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對大陸2509項產品禁止進口。根據大陸相關規定,對台貿易壁壘調查最終調查結論為構成貿易壁壘。
朱鳳蓮說,本次調查事實清晰,證據確實充分,調查結論客觀公正。民進黨當局對大陸採取貿易限制措施,不符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關於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違反ECFA有關「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條款,損害了大陸相關產業和企業利益,同時也損害了台灣消費者利益。
朱鳳蓮說,我們支持相關主管部門結合對台貿易壁壘調查最終調查結論,依據相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據大陸《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33條規定,若調查結果認定存在貿易壁壘,大陸商務部得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一)進行雙邊磋商;(二)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三)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過去,大陸曾在2004年對日本限制大陸紫菜進口措施進行調查,最後以中日雙邊協議,日方修改措施終結,大陸也曾於2011年,對美國部分州的再生能源補貼措施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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