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曾挺太陽花、舉中華民國國旗 安溥手寫字賀中國國慶

南加華人在餐廳消費索收據 被要求額外付費

扯鈴教練魯紀賢 涉共諜案認罪 稱上線每次都不同

扯鈴教練魯紀賢社在台發展組織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扯鈴教練魯紀賢社在台發展組織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扯鈴教練魯紀賢被大陸國台辦吸收為共諜,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等罪,檢方起訴10名退、現役士官兵、民間人士;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提解魯出庭行準備程序,魯全盤認罪,供稱他的上線每次不同,傳遞資料則都是單線作業。

魯上月被起訴,原獲裁定以台幣50萬元交保,但他因詐領帶團出訪表演的千萬元補助款判刑5年確定,再入牢執行。魯除犯國安法外,檢調懷疑他涉洩密罪,續分案追查。

魯紀賢昨天出庭,律師說,魯對國安法犯罪事實不爭執,偵查中供出共犯,符合減刑要件,建請法院從寬從輕審認。

魯紀賢說,交給大陸的海巡署資料,是向海巡士兵馮世維取得,陸軍台東地區指揮部的文件是向男子楊文賢取得,給付共犯報酬,與國安法有關的來源都是大陸,對方都給現金,且每次給錢的人不一樣。

至於檢方指控魯收受資金台幣570萬元在台北市士林區承租「安全屋」做為發展組織基地,魯說「安全屋」與國安法無關,只是討論採購、出國、做菜等瑣事的地方。

魯說,他與上線都單線作業,不會集體開會,郭伯廷(扯鈴教練,藝人郭書瑤弟弟)沒有帶他去軍營拿資料,趙亦偉(扯鈴教練)是帶他去送食物飲料;魯說收到軍事、海巡的文件,如是紙本,會以手機拍攝或掃描後上傳給大陸人士。

檢方依國安法、銀行法偵辦,聲押七人獲准,分別是魯紀賢、電展室退役士兵常德隆、金防部退役士兵林姿穎、空軍第一聯隊退役士兵林明慧、關指部士官李得勝、海巡士兵馮世維,及扯鈴教練趙亦偉,上月案件起訴法院裁定都交保。

上一則

他家的神明廳有「雙貓」坐鎮 網友暴動想參拜:獻上罐罐

下一則

用愛守護行動 吳慷仁號召民眾幫助受暴家庭

延伸閱讀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