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案立院專案報告 陸委會、海委會均未提撞船
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進行專案報告,根據現場出具報告,僅國防部報告標題列出「撞船案」,海委會是「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陸委會則是出具無具體題目的報告,持續引發朝野爭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4日召開,召委高金素梅邀請海委會、陸委會、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官員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前,朝野就委員發言順序和議程爭論不休,延宕近30分鐘才開始。
根據各部會送交立院報告,僅國防部報告封面標題為「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海委會是在報告內頁標明「113 年 2 月 14 日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陸委會報告封面則僅顯示「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專題報告」,未有具體標題,內容也未提撞船。
陸委會報告指出,本案發生的近因是陸方「三無」船舶拒絕配合我方執法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導致,遠因是陸方長期不依法取締「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導致「三無」船舶經常任意違法侵擾台灣禁限制水域所致。
對於後續應處建議,陸委會說,呼籲各界靜待司法調查結果,為避免主管機關後續處理不符司法程序,或陸方誣枉事實對結果不滿意,引發批評,故需透過司法調查,始能堅守公正性。
陸委會表示,「我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越界船舶,責無旁貸。本會也一再呼籲陸方應珍惜雙方長久以來在海上執法所累積的成果,同時正視『三無』船舶對海洋資源及漁民合法權益所造成的危害,以免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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