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搭艇偷渡赴台 2陸人判刑逐出境
大陸人士偷渡赴台,該受甚麼處罰?曾任石油公司CEO的肖姓女子自稱「擔心被追殺」,於2022年從香港搭快艇出海後輾轉抵台自首;周姓男子自稱「嚮往台灣自由」,2021年自己駕駛橡皮艇從福建「直航」台中港被逮,兩案判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肖女2022年5月5日以35萬港元(約4.5萬美元)託人安排偷渡,從香港搭乘快艇到公海,輾轉由其他船隻接應從高雄入境;她隨即向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自首,遭移送法辦。
肖女稱原在大陸遼寧做石油生意,因擴建需要後備產品而到台灣找廠商,不料返陸後遭公安抓走,還註銷國籍。辯護人也稱肖女放棄國籍後遭陸方追殺,但台方法院仍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刑後驅逐出境。
另外,周姓男子於2021年間駕駛裝上舷外機的橡皮艇從大陸福建石獅市附近海岸出海,航行11小時抵達台中港上岸,自稱「嚮往台灣自由生活」來台。當時曾引發海防鬆散、國安危機討論。法院審理後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刑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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