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館產遺失久久才發現 黃金博物館遭糾正
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因爆發大量館產遺失案,監察院昨通過糾正,促請改善。文化局說,將虛心檢討,且發現財物遺失時,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檢查,調查結果330件財損,多數為雨衣、雨褲、書籍等超過年限的一般物品,懲處館長謝文祥,將他調離現職,並持續輔導員工行政處理能力,避免再次發生。
監察院接獲檢舉,經監委高涌誠、葉宜津調查後,昨天公布報告指出,黃金博物館民國111年6月間搬遷行政辦公室時,遺失3人型大沙發共3座,木製櫥櫃、電視櫃、冰箱等多項財物,卻在未釐清相關權責情況下驗收通過,撥付全額款項給承包公司,物品遺失11個月後,直至今年5月25日才向警方報案,未善盡職責,及未確實依法行政的怠失,情節明確。
監察委員也表示,黃金博物館長年未落實財產交接點交,辦耗損財產除帳作業,而且違反財產保管人員宜選任編制人員原則,除屬「館藏品」性質不宜者外,絕大多數都責成臨時人員擔任保管人,導致多年來累積財物遺失達數百件,違失情節明確。
監委表示,對黃金博物館陳述「沙發可能是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掉」,難以想像,如果屬實,也應追究相關人員或清潔公司違失,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文化局說,黃金博物館發現財物遺失,除責成政風室介入調查外,也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檢查、提供行政協助,且依調查結果330件財損當中,絕大多數都是雨衣、雨褲、書籍等未立即完成報廢程序,不堪使用的「一般物品」。
專案小組將逐一檢視該館各項行政制度,除財產管理外,也會針對會計出納、檔案管理、事務管理、採購程序等全面查察,並輔導改善,文化局仍將持續不定期抽查,協助該館提升行政效能及完善制度。同時針對行政人員違失部分,文化局除遺失物品由黃金博物館依規定由保管人賠損外,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就違失部分人員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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