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AI老師 台藝術家首發聲 盼法律保護創作權益
生成式AI熱潮蓬勃發展,卻衍生許多藝術作品著作權爭議,因此藝術家黃柏勳日前就發表聲明,強調未經其書面許可,任何人工智慧系統、機器學習模型、數據集或相關技術,皆不得使用、複製、分析或用於學習他的作品,成為台灣首位「拒絕AI」的藝術家。
生成式AI熱潮方興未艾,幾秒鐘內即可生成複雜而逼真的圖像,但這些來自眾多藝術家被放上網的圖像「原型」,大多數未獲授權。不少國外的藝術家在網路上看到「風格類似」的AI作品,才驚覺作品成為AI「學習」素材,因而興訟,要求生成式AI系統須獲得使用作品許可、補償原創藝術家,且原創藝術家有選擇刪除數據的權利。
藝術家黃柏勳表示,他並未看到「類黃柏勳」的AI作品,但他一直關心AI議題,加上跟駭客朋友合作,驚覺台灣數位科技成熟,遲早會生成式AI繪圖系統的作品。
「我堅守保護創作者權益的原則,並希望確保我的作品不會被用於任何未經授權的學習、模仿或其他潛在侵犯版權的用途」。黃柏勳決定擬聲明,並且在臉書上發表,藉此提醒藝術家關注此一現象,也盼台灣的法律能做好準備,政府可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和協助。
但策展人胡朝聖認為,藝術世界已進入「集體創作」年代,當今的藝術作品都是在前人的基礎上,發揮自己的創意、找到觀點,很難有真正的「原創」。
胡朝聖強調,就像撰寫論文,引用別人的意見須註明出處,例如數年前美國藝術家傑夫·昆斯,在未告知下使用攝影師的照片進行創作,最後被判侵權須予賠償;AI生成系統必須有版權概念,科技界和藝術界必須釐清版權與遵守使用原則。
藝術家廖堉安則認為,在數位時代,藝術創作者要拒絕作品進入AI數據庫很難,與其對抗,不如努力發展「AI無法發展的風格」。但黃柏勳表示,他不是在意風格被AI引用,而是未被告知與取得同意下遭盜用;若使用者事先徵詢同意、雙方在使用用途、範圍上取得共識,他會同意「當AI的老師」,「因為我希望我的作品能陪伴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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