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延至2031上路 農業權未入法 環團:葬送鄉村未來
國土計畫法原預計今年4月30日上路,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從四年再延長六年,至2031年。朝野立委均認為,應利用延長時間多溝通、補破網,待配套完備後再上路。對此,內政部表示,深表遺憾但尊重。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張嘉郡等人提案應將「農業權」入法,增訂補償條款,並設立特別基金補償農地的特別犧牲,最後國民黨立院黨團再修正動議中改「不予增訂」,並未入法。
現行國土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針對是否要展延、展延時間,朝野立委期間共提出數十個修法版本。民進黨團、國民黨團都提再修正動議,由四年改為十年;民眾黨團版再修正動議則由四年改為六年。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表示,有部分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也還有七個子法未公布,造成農民、地主對國土功能分區仍有疑慮。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強調,延後實施並非終止,而是爭取時間做好準備。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再展延六年是為避免過去配套不足、子法未定,造成溝通不良、農民恐慌,一旦被畫為農業發展區,不但沒有補償還受到限制,且擔憂世代為農。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沒有事先做好準備、消除民眾疑慮與因地制宜,若不能傾聽地方政府的聲音,就請下台向民眾負責。
對此,藍營縣市首長感到錯愕;對「農業權」未入法,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遺憾,她認為讓「特別犧牲獲特別補償」才能永續保障農民,符合公平正義。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批評,民進黨團在修法過程中,被國民黨團和地方派系利益牽制,更追隨國民黨團提的延期版本,導致國土法延後六年,無法即時遏止農地流失與破碎,「此次朝野罕見的共識,葬送台灣鄉村未來」。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此修法將嚴重助長農地破碎、政商炒作及浮濫開發,更讓全民身處難以預測的氣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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