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燒事業廢棄物 周人蔘將再入監
昔日電玩大亨周人蔘行賄檢警,震驚社會,周被控在沒有文件許可下,非法替他人處理事業廢棄物,一審被依廢棄物清理法判刑年三月,二審改判一年一月徒刑,沒收台幣41萬元犯罪所得;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周確定要再入監。
周人蔘27年前在台北市中山、松山等地經營賭博電玩,為避免警方取締,每月編列大筆「公關費」打點警界人員,甚至將觸手伸進司法行賄檢察官。1996年「周人蔘電玩案」曝光,周被控行賄被判刑一年三月定讞,另有不少檢警因貪汙罪分別被判一至十年六月不等刑期。
起訴指出,周人蔘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將他受託管理、位於林口的土地,自2017年7月起分租給呈勖、興立富、佑祥、承頁四家公司當工廠用地,再以每月3至8000不等金額,承攬四間工廠廢棄物處理,並雇用外籍移工協助運送、清倒,以怪手挖洞後掩埋燒毀。
2019年新北市環保局接獲檢舉,指有人燒垃圾燒得臭氣薰天,環保局與警政署保七總隊聯手查緝搜索,才揭穿周人蔘犯行。
二審認定,周人蔘處理的是呈勖、興立富、承頁一般事業廢棄物,以及佑祥公司一般垃圾,但不包括佑祥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審對周雇用外籍失聯勞工認定有違誤,撤銷改判一年一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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