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長性騷擾花錢和解 再次動手又上法院
股票上市宏普建設公司董事長段津華2021年被控對新北市1名咖啡店闆娘性騷擾,段賠錢獲撤回告訴,不料,官司了卻,段今年再在宏普建設辦公大樓趁1名職業婦女倒茶時動手性騷擾,檢察官第2次起訴段,由台北地院審理。
依新北地檢署起訴,段津華與咖啡店闆娘因土地買賣認識,2021年9月12日下午,段在新北市永和區的某咖啡店櫃檯前,於談話中突然伸手摟住闆娘的腰部,並拍了闆娘的臀部兩下,還摸了闆娘的背。
此外,檢察官也指控,2021年9月13日下午,段津華在台北市信義區某法律事務所外的走廊,多次牽起闆娘的手、撫摸闆娘的背,摳捏闆娘的背部、臀部,涉犯強制猥褻罪。
新北地院開庭,段津華就被控強制猥褻罪部分辯稱與闆娘「互動是友善的」,否認犯罪,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段趁與被害人對話、被害人不及閃躲時以手觸碰、揉捏對方身體,時間不長,無強制性,不符強制猥褻要件。
至於性騷擾部分,段津華與闆娘調解,私下達成和解,段賠錢了事,2022年11月4日由闆娘撤回告訴,法官就性騷擾案判決段公訴不受理。
不過,新北地院不受理判決在2022年11月28日作成,判決出爐4個月,段津華又捲進新的性騷擾事件。
依台北地檢署起訴書,2023年3月28日下午4時許,段津華在台北巿大安區辦公室的茶水間外,遇到只有點頭之交的職業婦女,職業婦女任職的公司與宏普建設在同一棟大樓,與段除相遇會致意外,沒有往來,段卻趁機摸她肩膀、腰部、臀部。
被害人感到被冒犯,對段提出告訴,檢方偵查時,段否認性騷擾,辯稱只有輕輕碰到對方肩膀,否認觸及被害人身體其他隱私部位。
檢察官調閱大樓內部監視器畫面查案,認為被害職業婦女當時在茶水間附近,用手拿著盛有飲料的容器,段津華趁機動手,採信被害人證述,認定段涉犯性騷擾罪,偵查後將段提起公訴,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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