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退役中校孔繁嘉淪共諜 收賄17年被起訴
國防部軍聞社退役中校孔繁嘉,2006年遭大陸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為共諜,代為發展組織,三度向同袍招待出國旅遊,試圖提供大陸吸收機會,幸皆未得逞,孔則收賄約台幣63萬元。桃園地檢署昨依貪汙、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孔,沒收不法所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源於前金門駐地記者、金門縣安全旅行社負責人邵維強,2002年起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17年前先是吸收孔,4年前再吸收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少校副處長向德恩。
向於今年2月遭判7年6月徒刑,邵則於上月被判12年6月定讞。
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長期縝密蒐證,查到孔2006年遭大陸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發展組織,三度以免費招待越南旅遊等條件,企圖誘使同袍軍官,提供大陸情報單位接觸、吸收機會,所幸同袍皆未答應,孔前後收賄約63萬元。
檢方認定孔涉違反國安法,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等罪嫌,昨天提起公訴,沒收不法所得美金1萬1700元(約新台幣36萬8000元)及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3000元)。
孔雖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但危害國安不宜輕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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