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長腿美容師控男性侵…結局竟是她要吃5月牢飯
台中市一名女美容師在三年前指控陳姓男子涉嫌對她上下其手,疑在汽車旅館對她下藥後性侵,女子事後提告,不過陳男提供手機錄影,當女子無意識模糊狀況,面對鏡頭還說「我腿很長」,陳男也說,女子因他未依約給一個月15萬元(台幣,下同,約4773美元)「包養費」才提告,二審認女子誣告,判刑5月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在通訊軟體微信認識擔任美容師的輕熟女,陳男在聊天時,詢問女子是否同意「給養嗎」,還稱「曾長期配合一個8萬的」,但女子直說「8萬不如自己工作」,後來雙方坦妥以一個月15萬元的價格包養。
陳男在2021年10月6日晚間10時許,相約與女子在南區一家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為,但陳男事後沒有給付費用,也沒提供副卡,女子氣得前往醫院驗傷後,報警提告妨害性自主。
女子指控,陳男疑在飲料內下藥,導致她到汽車旅館內,突然「身體發熱」,感覺性欲高漲,接著就被陳男性侵得逞。
不過陳男否認犯行,強調二人到汽車旅館內是「約砲」,從頭到尾女子都沒有反抗,還提供當時在汽車旅館內的手機錄影,當時陳男拍攝女子的雙腿,直說「長腿」,女子則回應「我腿很長,所以常買不到褲子」等語,過程中女子意識清楚。
陳男在2022年6月間,獲得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向警方提告女子誣告,女子在檢方訊問時,承認當時有同意與陳男發生性行為,但是「有條件同意」,還說當時陳男承諾一個月給15萬元費用,才同意發生性行為。
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女子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法官判刑6月,女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仍認定女子誣告犯行明確,審酌一切情狀後,撤銷原判決,改判5月徒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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