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跆拳教練猥褻11女童 重判29年半
新北市已婚呂姓跆拳道道館教練,被控性侵、猥褻道館內11名女童,並拍下數百張不雅照片,年紀最小僅7歲。由於全部家長皆不願原諒呂男,新北地院認定,呂男以教練身份,趁女童對兩性關係懵懂好奇階段,利用被害人對其信任和敬畏犯案共109次,惡性重大,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29年6月徒刑。
合議庭認定,呂男犯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共99罪;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1罪;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共9罪,宣告刑期總和逾300年,基於刑法有期徒刑執行刑不得超過30年,最後合併定執行刑29年6月,已接近天花板。
判決指出,呂男自2019年4月起,接連性侵兩名女童及親吻、猥褻9名女童。首位受害的10歲女童,在道館小房間內遭性侵和拍攝不雅照,年齡最小的受害女童僅7歲,被害時間最久,長達兩年多,期間被猥褻51次並拍下不雅照;其餘被害人則落於十二、三歲,被害次數1到19次不等。
起初呂男辯稱遭誣陷,直到檢警自他查扣的手機、電腦內,發現數百張被害女童不雅照,呂男才坦承拍照,仍狡辯有得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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