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無法賠償 重罰不一定見效
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因積欠越南地接社款項,導致292名旅客在富國島被丟包,初估須賠償2000萬元台幣(約63.7萬美元),不過負責人林大鈞昨發聲明稱,因財務問題,無法對旅客賠償。對此,交通部觀光署怒斥「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經查年代旅遊有四大缺失,將開罰81萬元,且若未繳清135萬元保證金,將直接撤照。
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張永成表示,林大鈞先前信誓旦旦承諾要付機票款、地接社費用、旅客外站多出的錢等,至今一件都沒做到,還在記者會上講大話,說會從優、從寬、主動保障消費者權益,不料昨又稱已無力賠償及出團。
張永成還說,林大鈞的銀行戶頭就是0元,旅客訂金一進來就移走,這幾天承諾的事沒一件做到,合理推斷就是蓄意詐欺。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認為,年代旅遊爭議一看就知道是業者蓄意,對於這種蓄意布局的惡質旅遊業者,重罰不一定有遏止效果,且若投保金額調高,費用勢必轉嫁到團費上,呼籲觀光署不要閉門造車研議,修法應找業者溝通;觀光學者則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觀光署的人員訓練,以及對旅行業者的管理經驗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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