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古井嬰屍案 真相竟是父母活活溺死
台中東勢區近期傳出古井嬰屍案,謝姓男子和柯姓女友生下1名健康男嬰,竟裝袋丟入水井遺棄,2人良心不安今年初自首,日前媒體揭露才曝光,當時警方說明稱「男嬰甫出生後死亡」,但調查發現,實際上是柯女表示不願留下小孩,謝才將男嬰沉入注滿水的浴缸活活溺死,檢方才依殺人等罪嫌起訴2人。
檢警調查,謝男、柯女(均30歲)在大學時期就是男女朋友,柯2022年10月到婦產科檢查發現自己懷孕,腹中胎兒8周大,她和謝男討論後一度打算做引產手術,同年11月再赴診所諮詢,但當時胎兒已滿13周,且預產期約在2023年5月底。
後來2人並未拿掉小孩,柯女直到2023年5月26日挺著孕肚上班時,因突然感到腹痛劇烈,下班回東勢區租屋處時驚覺羊水破裂臨盆在即,緊急通知謝男到場,但2人都沒有向警消求救或就醫,反而是由謝男替女友接生,當晚9點多在浴室產下1名四肢正常、啼哭的男嬰。
未料男嬰才呱呱墜地,柯女竟向謝男表示不願留下小孩,謝先是將兒子放在浴室地板,任由他赤裸全身毫無衣物覆蓋,再打開一旁水龍頭將浴缸注滿水,隨後狠心將男嬰放入浴缸,任由兒子沉入水中溺斃,謝則在一旁清理浴室血跡、血塊。
謝確認男嬰死亡後,就將遺體從浴缸水中撈起用毛巾包裹,連同胎盤等一併裝入垃圾袋,並告知柯女「已經處理完畢」。謝深夜再將垃圾袋拿回自己租屋處,先暫放神明廳下方,隔天再回來將整袋遺體丟棄後方的水井中。
由於2人良心不安,謝男今年1月12日凌晨才主動赴東勢分局東勢派出所自首,坦承和女友殺嬰棄屍過程,經警方到場從水井中成功打撈出垃圾袋,勘驗才發現裡頭有具「糊狀嬰屍」。
檢方第一時間將謝男、柯女聲押獲准,偵結後已依殺人、棄屍等罪嫌起訴,並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全案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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