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醫」涉詐健保費上訴逆轉勝 無罪理由出爐
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因擔任台灣奧、亞運國家隊醫,被喻為「護國神醫」。他被控涉詐領健保費2萬多元(台幣,下同),一審依違反醫師法判有罪,他上訴二審,昨天逆轉勝,獲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
林聖章因曾為奧、亞運國家隊戴資穎、郭婞淳等體壇名將診療,被封為「護國神醫」。他在高雄設「幸福診所」多年,並開辦自費減重課程,提供減重諮詢、營養衛教,也相當聞名。
一審認為,林聖章和護理師陳賢修在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間,由陳賢修為病患等問診、開藥,登載不實醫療內容的病歷資料,向健保署申領醫療費用,詐得2萬8409元,橋頭地院依醫師法,分別判林、陳兩人10月、7月徒刑。林、陳不服判決上訴二審。
二審認為,因時隔八、九年,參與自費減重課程學員難記憶清晰,且林聖章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有相當社會地位,收入頗豐,幸福診所除了他,另雇多名醫師數,看診時段均維持兩名以上醫師同時看診,不缺人力,受雇醫師的薪酬也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無移出病患以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力,主觀上應無令他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甚至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因此判決林、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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