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涉貪321萬 陳重文續押禁見
國民黨台北市三連霸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協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取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再由立錡雲端公司承攬下包,不法獲利321萬餘元(台幣,以下同),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立錡負責人康立錡、大嘉公司負責人陳洛麟四人,陳重文以「大水庫理論」飾詞狡辯,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在押的陳重文因蜂窩性組織炎,昨天移審跛腳進入法院,他向法官承認偽造文書罪,但否認貪汙、業務侵占等罪名,他表示在獄中已戒護就醫,盼交保照顧家人;檢方指出,陳重文曾勾串證人,建議繼續羈押禁見,法院裁准續押三個月。
至於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顧問陳豐源勾結陳重文,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涉及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部分,另案偵辦。
檢方查出,2011年間,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公司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雙方約定由台智光公司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享有經營權25年。
去年4至6月,陳重文利用議員職權質詢或施壓,干涉該建置案政策的執行與否及範疇,導致台北市社會局決定依台北市光纖BOT案之架構,委請台智光公司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另方面,陳重文再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承攬相關設備採購,留取一定利潤於立錡雲端公司。
檢方調查,陳重文為使台智光向康立錡採購所需使用的監視器設備,去年10月由雙方簽立合約,由立錡雲端公司出面接單,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的維礦公司進行履約,陳重文藉此不法獲益321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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