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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中國城連2天爆10起隨機砍人案 34歲嫌犯落網

4度企圖闖海湖莊園 中國公民遭羈押

包船出海管不住…境管螺絲鬆了

20名有案在身的男女從高雄港搭漁船出境,所幸海巡警覺,才在漁船密艙找到這群人;台灣偷渡入境案件不少,但這20人不是被通緝,就是被檢方處分限制出境、出海,若非海巡盤查仔細,早已不知去向,包團偷渡出境情況罕見,凸顯台灣境管強制處分管理鬆散,螺絲哪裡鬆了,值得關注。

為保全被告到案,刑事訴訟法除了羈押處分外,還有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作為代替,為的就是避免可疑犯嫌逃匿國外,影響後續偵查、審理。

但翻開台灣偷渡史,大咖犯嫌案例可不少,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入內線交易被判重刑,法院裁定交保後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朱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卻於去年9月成功潛逃,至今仍下落不明。

慶富集團少東陳偉志,交保後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警方隔15天才通報法院,但陳偉志早已落跑,6年來如同人間蒸發。

以往偷渡出境都是個案,如今卻出現涉案被告包團出海,顯見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仍有盲點,以這團偷渡客來說,若非海巡嚴加盤查,恐隨著漁船出港一去不復返,影響後續案件偵辦。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要犯棄保潛逃議題,決議強化防逃措施,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法官、檢察官也可採取科技監控取代羈押,但棄保潛逃案例仍層出不窮。

科技監控主要以有潛逃疑慮的個案為主,如今詐團成員包船出海,可見潛逃已不分大、小咖,尤其詐團熟悉製造斷點。

集體出港顯示背後恐有集團操作,科技監控能否擴大使用?強制處分的管理能否更即時?攸關國家刑罰權行使,執法單位應多費心。

偷渡客 刑事訴訟 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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