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少女當內衣模特 持逾800張淫照 補教師重判27年
南部一名補習班李姓主任2015年上網誆稱徵求「內衣模特」,誘騙5名國、高中生少女,依指示上傳內衣照,然而卻威脅拍攝裸照,甚至強迫不性交就散播私密照;其中一名女學生慘被拍570張淫照,同時淪為李男性奴長達5年。檢警調查發現李男手握逾800張少女猥褻照,最高法院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27年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當年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女學生,在臉書收到女性頭像的帳號傳訊,稱有內衣模特代言的賺錢機會,只要提供內衣照片即可,對此女學生穿著內衣褲及校服拍照後傳了數張照片過去,但數日後自覺不妥,便將訊息收回,表示想放棄工作。
沒想到,李男這時以臉書帳號「Redd Lee」私訊恐嚇女學生,表示因為她放棄工作,害女性友人虧錢,因此要散布女學生傳的內衣照,他開出條件,稱女學生若每天傳穿著內衣褲的照片給他就不外流照片,女學生因為年紀小又害怕,不敢求援只好照做。
李男手握大量女學生的清涼照後,又以這些照片威脅女學生去打工,並要求她每月匯台幣4000元(約122美元)給他,作為放棄工作的賠償,陸續還脅迫傳送全裸、露胸或生殖器等各種猥褻行為照片570張、10段猥褻影片,甚至變本加厲要求女學生必須和他發生性行為,否則外流所有私密畫面,女學生心生畏懼,不得已到旅館和李男發生性行為,之後直到自拍猥褻影片被男友發現,全案才因此曝光。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赫然發現受害者不僅一位,另外還有四名少女也聽信「內衣模特」工作機會遭誘騙,其中一人同樣遭性侵,檢警更發現李男擁有超過800張少女猥褻照,依法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一審審理時,李男辯稱都是少女主動傳裸照給他,自己沒有脅迫也沒有和少女發生性關係,自己是補習班主任「一直很想當老師」,但法官不採信李男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有期徒刑25年;結果李男上訴二審,被加重改判27年,全案定讞。
桃園婦幼隊指出,性影像脅迫是目前外界非常受關注的「數位性別暴力」,包括「惡意偷拍」及「未經同意的散布」,事後影片圖像被上傳至色情網站、暴露個人資訊肉搜,持續被要脅。對此桃警推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措施及宣導。
警方呼籲,避免數位性別暴力應謹記「五不」防護守則,包括「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及「不取笑被害」;萬一遭遇數位性別暴力,遵守「4要」防護守則,包括「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及「要檢舉對方」,私密影像萬一遭散布,務必保存證據報警,截圖、不刪除、不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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