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遭大外割濫權逮捕 警局判賠20萬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葉姓警員三年前盤查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以「大外割」濫權逮捕引發爭議,詹慧玲事後請求國賠;桃園地方法院判中壢警分局應給付詹慧玲20萬780元(台幣,以下同,約6284美元)。中壢分局表示,尊重判決不再上訴。
詹慧玲前年4月22日從台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半路遭葉姓員警攔下,要求她出示證件,詹慧玲拒絕後遭限制行動自由,葉姓員警搶走其手機拒讓蒐證,引發詹怒嗆「你真的很蠢」,隨即遭葉「大外割」摔倒在地並壓制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及擦傷。
事件引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爭議,詹慧玲提告,葉姓員警遭依法院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二罪,各判四月、六月徒刑,葉放棄上訴;詹慧玲認為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背負,去年3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警分局遞交200萬元國賠聲請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今年5月,中壢警分局協議以20萬元賠償詹慧玲,但她不接受而破局,詹再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賠300萬780元(約9.4萬美元)。法院判決日前出爐,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20萬780元。
中壢警分局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當初涉及該事件的葉姓警員皆已承擔處分並已回歸職場服務,後續一切依司法判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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