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報復用這招 378人次遭誣告疲於奔命 南檢起訴
台南市一對陳姓情侶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債權人或他人名義 ,向全台19個地檢署誣告378人次及偽造不實債權文件向民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46件,案經台南地檢署偵查近四個月,昨天偵結依誣告等罪嫌起訴兩人。檢察官並以兩人濫用有限司法資源,使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又誣指他人犯罪,兩人到案後飾詞詭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檢指出,此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受理陳姓男子(42歲)和他同姓女友(33歲)今年7月提出的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情事,進一步查出二人還以相同手法,向全台各地19個地檢署冒名申告。案經向高檢署陳報後,7月12日舉行專案會議,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區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後,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
檢方指控,陳姓情侶於2023年、2024年間,以偽造借據、偽造契約及提出自導自演偽造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文件,向民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共46件,另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不實告訴狀方式,向全國各地檢署提告詐欺、妨害自由或妨害性自主等罪共 146 案,導致共378 人次遭誣告,因認兩人涉犯誣告、偽造印章、印文、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師法無律師執照,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兩人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等細故,不思以合法方式溝通,無視法律規定,偽造債權契約濫行反覆聲請支付命令,對法院施用詐術,相對人如不察,即可以極低代價獲得高額支付命令執行名義財產上利益,且相對人縱使欲救濟,也將耗費極大成本及訴訟資源;另兩人大量偽造證據、告訴狀,向全國各地檢署誣告,濫用司法資源。
南檢指出,陳姓情侶迄今仍被羈押,無律師身分卻用律師名義具狀;誣告被害人妨害性自主造成被誣告者遭婦幼警察調查,還偽造法院書記官印章,並使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又誣指他人犯罪,行徑至為惡劣,被告兩人到案後飾詞詭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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