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名嘴周玉蔻判賠220萬台幣
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等語,提民事訴訟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1000萬台幣(約312萬美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台幣(6.2萬美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台幣(6241美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
放言傳媒2021年8月26日刊登文章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
周玉蔻去年9月間在臉書指趙少康不要按耐不住、自提油火煷身,「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同年月19日在民視節目「辣新聞152」中,指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趙少康向周玉蔻、民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刪除、下架文章和節目。
法院開庭時,周玉蔻主張消息是中廣前播音員韓靜燕主動提供的,她也向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多次求證,並聲請傳喚韓女、黃作證,但韓女到庭作證稱,她和周玉蔻曾短暫是中廣同事,但兩人沒有私交,「我怎麼會去告訴她(指周玉蔻)我都不知道的事」。
另外,法院三度傳喚黃裕鈞出庭作證,但黃皆未現身,且黃4月19日後「已讀不回」周玉蔻的訊息,更從6月28日開始「不讀不回」。周玉蔻先前出庭曾表示,她跟趙少康沒有仇、沒有怨,她有的只是「正義感」,她所做的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並指控趙少康透過臉書、政論節目公開威脅證人。
趙少康皆委任律師出庭,但庭後多次發聲明強調從來沒有毆打過女性,也沒有家暴,並指周玉蔻並非初犯,她屢次造謠侮蔑他人,一而再再而三,習以為常、不知悔悟,懇求法院重罰周玉蔻,「要讓她知道胡亂毀謗是要付出高昂代價」。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