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稱病不出庭 扁為女兒辯護挨轟 悄解除委任
前總統陳水扁涉貪4案,卻稱因病沒有就審能力,獲法院裁定停審,保外就醫至今,但扁去年卻擔任其女陳幸妤的訴訟代理人,為女兒醫療糾紛官司辯護,扁還打贏官司,引發議論,事後原告周姓女子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昨首度開準備程序庭,陳幸妤已經悄悄解除父親擔任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辯護。
蔡淑文開庭時表示,陳幸妤診所已口頭解除由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全權由她代為幫陳幸妤辯護,陳水扁也會向高分院遞狀解除委任。法官當庭詢問原告周女是否同意,周女也表示同意。
陳水扁去年在台南地院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贏醫療糾紛的民事官司,因陳水扁並未被法院宣告禁治產或輔助宣告,地院法官同意讓阿扁擔任陳幸妤的代理人出庭,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免賠周姓原告130萬元。
周女在一審敗訴後,上訴二審,昨天下午3時30分在台南高分院第四法庭開庭,陳幸妤另請律師出庭打官司,僅律師蔡淑文和周姓原告出庭,陳幸妤並未出庭。周女要求勘驗她提供部分錄音光碟內容,法官當庭播放後,蔡淑文表示,「錄音內容非連續性,怎知真實性?」。全案擇期再開庭。
周姓女子提告指出,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5月10日間,她由陳幸妤替她進行門齒植牙及假牙療程,已支付15萬元。周女指控,陳幸妤使用使用長短、效期不一植牙產品,又於製作假牙時,假牙印模中途由助理接手,助理搖動牙齒拔起齒模,致她左邊植牙處往左第二顆牙齒因此往外爆出,還不當割除她的牙齦肉,害她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求償130萬餘元。
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醫療鑑定認定陳幸予無疏失,且陳幸妤在替周女植牙時,植體深度、長短,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周女也無法證明她受植牙手術後有造成牙齒爆出。一審法官認為,周女在2021年5月10日要求陳幸妤將已裝上的接牙釘摘下以戴上活動假牙,是周女自己無意讓植牙療程繼續,陳幸妤除了無疏失也無給付不能的情形,判陳幸予勝訴免賠。
周女另控告陳幸妤業務過失傷害,檢察官認為陳幸妤並無疏失,已予不起訴,周女再議也遭台南高分檢駁回,陳幸妤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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