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冒名詐騙 國泰金董座:網路上的不是我
詐騙集團盜用名人肖像進行投資詐騙案件頻傳,就連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也不堪其擾。蔡宏圖12日在「國泰資產管理高峰會」致詞時首度公開喊話,近期臉書、網路上有許多以蔡宏圖之名,誘拐民眾加入投資群組等詐騙事件,「所有在臉書與網路上,蔡宏圖的投資徵詢影片,請你們不要相信。」
蔡宏圖在台上致詞時指著自己說:「這個我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影片,我已經報案很多次了,大家千萬要小心。」
蔡宏圖強調,大家都想要賺錢,但風險要評估,「可能我的信用不錯,所以被拿來當招牌,但你們要知道,我本人在這裡,你們跟我不熟的,這就是我本人,我應該沒有整容過」。
事實上不只蔡宏圖,包括國泰金控投資長程淑芬及國泰投信董事長張錫等,也都遭到詐騙集團盜用肖像,在社群網站招攬加入投資群組;不過即使向社群媒體檢舉甚至向警方報案,此類盜用名人照片或影片進行詐騙的案件依然層出不窮,只能仰賴民眾有足夠智慧能夠判斷、不要輕易上詐騙集團的當。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加重刑責重罰詐騙,詐欺犯獲利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網路平台刊登或推播廣告不得含有涉及詐欺內容,違者將降低流量,最重將被封網,TikTok、臉書、Google都在納管範圍。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強化數位經濟防詐措施,要求具一定規模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類落地」,課予業者防詐義務,業者知悉刊登或推播的廣告為詐欺廣告或明顯涉及詐欺時,應主動或依司法警察機關及相關主管機關的通知期限內,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該廣告,或採取其他必要處置,並提供廣告託播者、出資者等相關資訊;違反情節重大者,可處250萬元至1億元罰鍰,降低流量甚至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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