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藏未成年性影像增41部、30被害人 最小11歲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七部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法院審理中,檢察官查出黃還持有約30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上月併案審理;台北地院昨開庭傳喚黃子佼出庭說明,黃無罪答辯一小時半獲請回。
來源:聯合新聞網
黃子佼曾對犯行認罪,一度獲緩起訴處分,檢方依職權再議,台灣高檢署發回續行偵辦,5月將黃起訴。
法院7月15日開庭時,黃子佼一改認罪口供,也重新委任律師蕭棋云辯護,在新、舊法適用差別中爭執,且質疑檢察官起訴證據有疑,法官要求檢、辯遞狀表示法律意見,昨再開庭審理。
在上一庭結束與昨天開庭前空檔,偵查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發現,黃子佼其實不止持有七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指揮婦幼警察隊協查;依台北地檢署7月19日聲請併辦意旨,黃子佼另涉持有41部、約30名未成年人性影像,惡性大於原起訴範圍。
檢警調查發現,約30名新增併入案情的被害人中,有人被錄影時未滿18歲,有人是15、16歲,有人被拍攝時是國小剛畢業準備升國中,更有被害人實際年紀只有足齡11歲。
黃子佼2023年遭民眾告發涉嫌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檢警查辦,2023年8月4日對黃搜索、約談,在黃住處查扣他的隨身硬碟中藏有成年、未成年女子的大量性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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