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趙少康拋妻棄子 周玉蔻、民視遭判賠220萬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台灣高等法院昨維持判賠220萬元(台幣,下同,約6.89萬美元)金額,且不得再散布。趙少康表示,對法院判決表示肯定,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將捐做公益。
針對趙少康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外,周女另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維持判賠金額,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認骨血」等內容。
趙少康表示,對台灣高等法院再次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220萬元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毀謗他人表示遺憾。
趙少康指出,周玉蔻誣指他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不實情事,他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趙少康表示,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與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元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會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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