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鈺。(記者李政龍/攝影) 近來台灣演藝圈MeToo運動盛行,出道25年的徐懷鈺表示也曾遭受性騷,被經紀公司老闆性騷擾,更簽扯到合約糾紛,最後法院判敗訴,她需賠償200萬(約6萬6000美元)。 台媒報導,徐懷鈺透露剛出道時遭到經紀公司老闆性騷,對方會靠她很近,說一些讓她不舒服的話,去過性平會,但當時「就是它沒有要審查這個東西」。 過去徐懷鈺曾經歷過經紀公司老闆邀她喝酒應酬,而且3個月內傳了上百封簡訊騷擾,她只能選擇躲起來,最後被公司提告,但法院判決因為難以證明性騷擾,於是判徐懷鈺違約成立,需賠償200萬。 性騷擾 上一則 六人行男星嗆基努李維「為何沒死」 反遭各界砲轟 下一則 狄鶯要離婚?孫安佐: 她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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