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年紀、共病、經濟狀況... 肺癌治療因人而異
台灣藝人汪建民日前因晚期肺癌離世,享年59歲,因正值壯年,震驚各界。「我還能工作嗎?」「剩下多少時間?」「小孩還小怎麼辦?」病患剛確診時,思緒常一團混亂,對未來感到害怕與徬徨,尤其年輕就得到肺癌的患者更是憂慮工作與家中經濟。
台灣衛福部桃園醫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邱昱棋表示,肺癌病患與家屬因擔心死神來敲門,常會拿著各式各樣的資訊詢問醫師,看到使用最新治療藥物成功的案例,就要求接受一樣的治療,忽略每個人的基因、病況不同。
邱昱棋提醒,每個人適合的治療方式不同,因此不必追求不一定適合自己的最新治療藥物,例如有位海軍上校確診3B期肺癌時僅44歲,使用標靶藥物接續治療後,目前已存活超過7年。
先基因檢測 再找治療法
據台灣近10年統計,20至60歲勞動人口罹肺癌人數增加9成,有年輕化的趨勢,且過半確診即為晚期,2022年整體標準化死亡率每10萬人有21.8人,嚴重衝擊社會與家庭。邱昱棋建議,肺癌病患確診後,先接受基因檢測,並依年紀、病況、共病、經濟狀況等,找出適合的治療方式。
像該名海軍上校,當時手術後因有殘存腫瘤,先以化療及第二代標靶藥物治療,後續復發,再次基因檢測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T790M突變,幸運的是健保可以接續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現在病況穩定,最近剛辭掉軍職回歸家庭。
所謂「接續治療」,是指病患對一種標靶治療藥物出現抗藥性後,再次接受基因檢測,並接續使用另一種方式治療。以亞洲人最常見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為例,本土研究指出,若病患先接受第一、二代標靶藥物出現抗藥性,基因檢測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T790M突變,即可以接續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
以台灣回溯性研究的數據顯示,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繼續治療,不只有機會延長整體存活期至61.8個月,病患在治療期間,亦可正常工作、陪伴小孩、出國、從事休閒活動,生活品質不受影響。
「第一線治療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若產生抗藥性,想再找到其他標靶藥物治療,相對困難。」邱昱棋分享,曾有位50歲有腦部、骨頭轉移的肺癌病患,直接第一線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10個月後產生抗藥性,無法負擔基因檢測,最後能做的治療僅剩化療,不久後因身體無法負荷,白血球低下併發敗血症過世。
擔心副作用 用藥可舒緩
當病患與家屬為繁雜資訊感到心煩意亂時,邱昱棋建議,可多與主治醫師討論,制定能平衡療效、工作與生活的治療策略。假如擔心副作用,現在也有許多相對應的處置,如用藥來舒緩腹瀉、皮膚癢、甲溝炎等副作用,「晚期肺癌雖無法治癒,但仍能透過接續治療,延長整體存活期,跨過5年大關,達到與肺癌共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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