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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還是媚俗?

我時常看到一種觀點:越激烈的場景越要用平靜的語言來描寫。如「我的考試成績沒有表姊的好,我媽氣得打了我一頓,還把我的小人書撕了。」很多人覺得直擊心靈,而我不以為然,這算得上描寫嗎?大概算新聞報導類的敘述吧?如此敘述甚至讓我懷疑作者是否具備渲染場景的能力,就像如果我不看畢卡索早期技藝精湛的學院派作品,也不會那麼容易地接受他在「玫瑰時期」之後的創作風格。

所以我喜歡的作家都有華麗到被人詬病為「炫技」的文筆,我執著的方向也在於此。有位作家曾對我說:「你寫的東西讓我想起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評價詞的三個境界——句秀,骨秀,神秀。句秀是溫庭筠那種『新帖繡羅襦,雙雙金鷓鴣』,華麗卻是靜態的瞬間;再進一步是韋莊的骨秀,辭藻洗盡鉛華,讀來卻覺得動感十足且美艷不可方物,如『壚邊人似月,皓腕凝霜雪』;而最高級是南唐後主李煜的『神秀』,所謂『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那是看破一切、孕育於血淚中的超越。你的文字還處於句秀階段,美而不深,華而不實,再好,也不過〈滕王閣序〉之流。」

且不說溫庭筠的水平是否屬於「句秀」,我認為單憑他一句「過盡千帆皆不是」,就已經達到王國維所言的骨秀,甚至神秀的地步了。至於〈滕王閣序〉裡的「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撇開雕文織彩不談,單說意境,有哪篇駢文可以與之媲美?當然,我不能把自己的口味強加於人,同樣別人的看法也無法輕易左右我。我只是覺得有趣,難道有文采就意味著缺內涵?仔細一想,生活中類似的思維模式比比皆是:體育特長生等於學渣,偶像派歌手肯定唱功差。可「學渣」和「唱功差」的說法是否成立?又或是體能和外形上的巨大優勢導致輿論忽略了這些人的其他方面,儘管他們在其他方面不輸常人?」

有個關於法國雕塑藝術家羅丹的傳說。羅丹在完成〈巴爾札克〉雕像的雛形後,因雕像的雙手被人過度稱讚而將其砍掉,他的理由是過於突出的局部會影響藝術形象的整體性,一件真正完美的藝術品不允許任何一部分比整體更重要。房屋裝修也是這個道理,一套平價布置的經濟適用房被安上價值連城的豪華大門,人們會產生「給豬塗口紅」的錯覺,一旦拿掉門,其餘部分便看起來賞心悅目。

如何改變失衡?方式有二:一是削長版,如羅丹砍掉雕像的雙手,又如高顏值演員故意挑戰外形欠佳的角色,把觀眾的注意力吸引到自身演技上;二是補短版,如瑪麗蓮夢露為了突破「花瓶」稱號,創立電影製作公司,師從名家,鑽研演技,最終摘得金球獎最佳戲劇女主角桂冠。

似乎採取第一種方式比第二種方式更易達到整體平衡,但倒回一步,我們為什麼要追求整體平衡?我們有沒有必要追求整體平衡?所謂的整體平衡是誰定義的?其實歸根結底的問題是:做自己還是媚俗?(寄自喬治亞州

喬治亞州 金球獎 畢卡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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