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家照中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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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張上世紀七○年代初的合家照(見圖)。前排右一和左二是我的父母,後排左二和左一是我和新婚不久的妻子阿惠,其他是我的四個弟妹,一共八人。
父母操勞一生,養育子女,他們去世後應該後繼有人。我作為長子義不容辭,必須把照顧、呵護弟妹,作為我應盡的責任。幾十年過去了,這責任未曾懈怠,這除了要對得起在天之靈的父母,還因為民間有一個體現傳統倫理道德的說法,很實在很有道理這就是「長兄為父」。我認為,這是維繫家庭親情和諧的重要理念,一直把它放在心上。
弟妹們說,我們家不僅長兄為父,而且長嫂為母。的確如此,在我們家裡,父母雖然不在了,但類似父母和子女的親情關係依然存在,沒有出現父母一走,子女離散的情況。長期以來,我和阿惠同我弟妹四家人的相處很好,過年過節時和過去一樣,來來往往、歡歡喜喜地歡聚一堂。弟妹之間也彼此尊重,相敬如賓。
他們說,這是因為我們家作為老大的大哥大嫂帶頭帶得好。我認為老大帶頭,起家庭凝聚力的作用,就不會樹倒猢猻散,讓天堂裡的父母黯然傷心。
「長兄為父、長嫂為母」,是社會傳統道德理念,也是家庭倫理關係理念。我珍藏這張合家照,見證和體現了這理念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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