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墨鏡
小女兒在紐約(New York)工作快四年了,我去探望她的次數卻很少,因為三十多年來,我一直住在北加州(Northern California)山谷,我已經完全適應山居歲月,群山、農場,甚至牛糞的氣味都讓我習以為常;我每次去紐約看到五光十色的時代廣場,再加上車水馬龍、街頭巷尾的人山人海,都會讓我有一種渾身不自在的感覺。
去年夏天,在小女兒的再三要求下,我跟大女兒一起進行一趟說走就走的母女之旅。有一天,出門漫不經心地閒逛,我在梅西商場偶遇了一副心愛的墨鏡,當時我停下腳步,走近墨鏡專櫃時,我已經深深地被這副白色墨鏡給折服,這種感覺就叫「一見鍾情」吧!
當時,我試戴這副墨鏡時,雖然有點寬大,但整體感覺還不錯,女兒在身旁耳語:「這可是Versace墨鏡,是名牌貨。」女兒給的訊息不會影響我的決定,因為我是一個務實主義者,對品牌貨從來不感興趣,一切憑著感覺走。如果二十美元的衣服看上眼又能穿的話,我就不會去買兩百美元的奢侈貨,我深知價值四百美元墨鏡,並不在我的消費範疇內,所以我戀戀不捨地放下手中的墨鏡。
回酒店後,這副墨鏡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想來想去,於是第二天下午,我們母女三人又去了曼哈頓梅西商場,兩個售貨員一眼就認出我們,立刻知道我們是為那副墨鏡而來的。這次售貨員還拿出一副黑色的同款墨鏡,讓我再試一試,結果兩個女兒和那兩名售貨員,都異口同聲地表示,黑色墨鏡更適合我。
小女兒還加了一句:「通常媽媽們戴的墨鏡都是黑色,沒見過哪個媽媽戴白色墨鏡。」正在我猶豫不決時,小女兒的話充當了最後的催化劑,我決定買白色墨鏡。
我一輩子行事循規蹈矩,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在娘家我是一個聽話的乖女兒;嫁到夫家後,我又是人妻、人母。二十年前丈夫去世後,我母代父職,含辛茹苦地把兩個女兒撫養長大,一切出發點都是以愛孩子、愛父母和愛家人為主,為親情操心也為事業打拚,卻忘了怎麼去愛自己。
現在的我已邁進暮年,只想跟自己的內心和解,自己做自己雨天的傘和雪天的棉衣。我只想聽從心靈深處的呼喚,願我所願,愛我所愛,去我想去的地方,做我想做的事。
總之,自從我戴上這副白色墨鏡後,儘管喜歡的人很多,但對我而言,時尚、潮流、品牌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副墨鏡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我時常提醒自己,戴著這副墨鏡勇敢地行走在朝夕相依的人群裡,我就是我,有著不一樣的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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