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出去的房子(下)
憤怒加足了她的腳力,腳下的汽車不知不覺加速起來,依林一時沒有意識到自己開著車。當她的車幾乎撞上前面一輛車時,依林方猛然醒悟,趕快調轉車頭,全力踩住煞車。可是車子還是撞向公路護牆,安全氣囊「砰」地彈出來。
如果是白天,交通繁忙、汽車密集,不敢想像會出現怎樣可怕的狀況。依林不寒而慄。
4
依林疲憊不堪,一下子像老了十幾歲。
生命是上帝創造,我連詛咒的權利都沒有。她幽幽地說,細若貓音。
你自己安然無恙就好。
婚姻都碎了,哪裡會安然無恙?我想離開那個家。
我說:離開的人應該是程方,而不是你。
對,我要把那個渣男從房子裡踢出去。
5
在依林的威脅和婆婆的謾罵下,程方從夏威夷返回了。他沒有走進大房子,而是直接住進位於洛城奇諾的兩室一廳小房,明目張膽地帶著那個女人。那是房價下跌時,他們買來用作出租的房子。看來他謀劃已久,早退掉了租戶。
從女人的丈夫處,依林得知,那個女人是程方的初戀,是他大學的同班同學,畢業後兩人分飛。去年同學聚會,兩人三十年後重逢,舊情復燃。
依林萬萬沒想到,自己輸給一個年長許多的老女人;同甘共苦二十多年的婚姻如此脆弱,竟然不及最多四年的卿卿我我。依林感到從未有過的奇恥大辱,之前她顧及兒子還是個孩子,今年又是他高中最重要的一年,父母的離婚會波及到他,心中還有一絲猶豫,此時她離婚的決心鐵定。「我應該先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尊嚴。」
挑選了一個兒子在學校上課的時間,程方回了一趟大房子。當著婆婆的面,夫妻兩人攤牌離婚協議。
老太太首先發話:這房子是我和孫子、孫女的,誰要賣房子,先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
程方說:不離婚,保持現狀。你和媽、孩子住在這裡,我住到小房子。如果你非要離婚,我搬回來住,你一個人去住小房子。這是我唯一能接受的財產分割方式。這個房子是我掙的。
依林說:難道我沒有掙錢嗎?房子也是我掙的!
程方說:就你那點工資,能買得起這樣的大房子嗎?
依林說:這麼多年我送孩子們參加各種活動,你呢?你做什麼了?
程方說:就你那點工資,能送孩子上麻省理工、上耶魯哈佛嗎?
他倆爭吵起來。突然程方抱著頭、擰著眉,看似十分痛苦的樣子。他惡狠狠地說:你這個蠢女人!就知道吵來吵去,吵得我偏頭痛。如果我給病人做手術的時候偏頭痛,出了差錯,我們大房子、小房子都要搭進去賠償,孩子還上什麼私立大學,上個社區大學就不錯了。
依林恨不得拿起手裡的茶杯,砸這個潑皮無賴,但又不能確定他偏頭痛的真偽,想到萬一的後果,把所有的苦水吞下。
程方走後,婆婆動情地說:依林,我們相處多年,我把你當成我的半個女兒。你傻呀,你不能離婚,不能把房子和孩子拱手送給那個女人。
依林何嘗不也是這樣想;孩子長大了,誰也奪不走。可房子也是我用一管一管的試驗掙出來的,我絕不能讓給他人。那麼只有賣房平分財產,可賣房又必經霸道的婆婆和無賴的丈夫兩堵壁壘,這意味著將有一場漫長的離婚官司、費錢費力費神。官司還沒開始,她已感到身心俱疲。離婚的願望如電熱水壺裡的沸水沸騰,現在水壺跳閘,水依然燙人,卻沒了聲息,還在漸漸降溫。依林跺腳拉扯著自己的頭髮,她恨自己為什麼如此懦弱。
其實依林也捨不得賣這座房子。搬進來時,女兒咿呀學語,粉紅的小腳丫跑在地板上啪啪響,從這房間跑到那房間和她捉迷藏。兒子還在她肚子裡,依林撫摸肚皮說:「小傢伙,我們有家了!」兒子猛踢一下她的手掌。這裡裝滿了兒女的回憶,這裡是兒女們不管到哪裡都稱為「家」的房子,就像自己至今還在懷念童年時淮河邊的老屋。但依林也不甘心維持現狀。
她看著窗前的無花果樹,覺得自己的婚姻正如這棵樹,剛搬進來時種下,和她一般高,現在已是參天大樹。盤根錯節糾纏一起,要把它連根拔起,談何容易。她甚至佩服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不管孩子、不管家產,拎著一只手提箱,飄洋過海,投奔一個不可依靠的男人。那個女人,那個老女人還有重新開始的勇氣和精力。
之後,每次談到分割財產,程方就說頭痛。依林只能困在這個同事羨慕、路人駐足,前有花園、後有泳池的美麗房子裡。三千五百平方英尺,樓上樓下,五房三廳,她一分鐘就能走完,可她感覺這是個迷宮,她找不到出口。
有一天,臨近黎明時分,她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放火把房子燒了。
6
我和依林有時仍一起吃飯、逛商場。每次見到她,我就催她離婚,她嘆氣一聲。
唉,離了,又能怎樣呢?再結婚?我已不相信愛情,更不相信婚姻。
離了,你就自由了,你就有遇到好人的可能。
我跟她講起我父母在昆明相遇的故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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