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迫認罪殺女童… 費城男冤獄28年 獲賠910萬
費城當局日前證實,償付910萬元和解金給服刑28年後被無罪釋放的奧格羅德(Walter Ogrod)。
奧格羅德原本認罪1988年殺害4歲女童芭 芭拉‧珍‧霍恩(Barbara Jean Horn),接下來他因此身陷囹圄28 年,其中包括23年他一直列在死囚名單。
4歲女童芭芭拉‧珍的遺體1988年被棄置在費城東北部聖文森街(St. Vincent Street)1400街區路旁的紙箱內,奧格羅德1992年落網,而他始終堅稱未殺害芭芭拉‧珍,卻受迫認罪。
2020年一場聽證會上,助理檢察長凱莉‧伍德(Carrie Wood)向奧格羅德、受害者家屬及費城當局道歉,稱檢方辦公室先前並未吐實,且「威脅依據假造證據處決奧格羅德」。
2020年6月,費城普通審查庭的一名法官根據檢方承認證據出現重大瑕疵,推翻奧格羅德的認罪內容,瑕疵證據包括檢警隱匿關鍵證據、格羅德被迫認罪,且檢警的證詞來自多名受刑人,而但這些人的說詞並不可靠。
芭芭拉‧珍的母親莎朗‧費伊(Sharon Fahy)曾表示,她認為奧格羅德無罪並支持釋放奧格羅德。
一年後,奧格羅德在聯邦法庭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害他身陷囹圄28年的相關人士。
當年逮捕奧格羅德的警察之一戴福林(Martin Devlin)現已退休,他2021年被控對案件說謊,刑事案件仍在調查中。
馬龍表示,他的律師事務所在證據上發現新的DNA證據,而這個證據在數十年的調查中從未被察覺,遑論送驗分析。
奧格羅德的律師馬龍(Joseph M. Marrone)在聲明中表示,「訴訟是場漫長而苦戰,如今終於取得龐大和解金,這將成為奧格羅德往後生活的經濟支柱。他樂觀看待自己的未來,致力為同樣遭錯誤判決的獄友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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