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賣房、出租房 須明確揭露洪水危險
新澤西州有計畫買賣房子的人要注意了,現在賣家和房東都必須讓潛在買家或租戶,明確意識到他們可能面臨的洪水危險。
在經過珊迪颶風(Hurricane Sandy)和艾達颶風(Hurricane Ida),以及一連串風暴和豪雨之後,新澤西人對洪水絕對不陌生。在氣候倡議者和密德薩士郡民主黨參議員史密斯(Bob Smith)的推動下,州長墨菲(Phil Murphy)簽署了更嚴格的洪水資訊揭露規定。
房地產賣方必須披露的具體洪水風險信息包括該房產是否位於 FEMA 的特別洪水危險區或中度洪水危險區,以及所有有關房產洪水風險的資訊。每個房東都必須向潛在租戶提供出租房產是否位於洪水危險區,以及是否知道有遭受洪水威脅風險,停車位也包括在內。
新澤西州現有的財產揭露聲明已包含是否位於洪水區,以及是否曾遭受洪水破壞,新法擴大了資訊揭露範圍,使其更加全面,可以讓買方或租戶更加了解房屋遭洪水襲擊的可能性。新法要求提供租戶一份單獨的洪水揭露文件,還規定了字體大小。
非營利組織新澤西未來(New Jersey Future)執行董事卡薩巴赫(Peter Kasabach)說,新法並沒有說明未披露洪水風險的的具體罰款,但有了追究責任的系統來處理違規行為。新澤西州也優化了線上查詢工具,讓居民可以隨時查詢洪水風險。
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管理局(The 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表示,1980年至2024年3月8日期間,新澤西州至少發生了66起天氣和氣候災害事件,每次損失超過10億元。
新澤西州環境保護廳官員表示,到2050年,海平面上升將使新澤西州4萬多處房產面臨洪水風險,包括尚未發生過洪水的地方。
艾達颶風倖存者、新澤西組織計畫的組織者瓊斯(Leanna Jones)也指出,資訊揭露並不是萬靈藥,雖然知道存在洪水風險是好事,但如果無力採取措施應對,例如加高房屋或將公用設施從地下室移出,恐怕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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