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最高法院裁決 費城禁槍枝撞火槍托
費城市長帕克(Cherelle L. Parker)日前簽署執行市議會通過的禁止槍枝改裝撞火槍托(bump stocks)法案,直接槓上推翻類似聯邦法令的最高法院。
費城法令立即生效,任何加速半自動步槍開槍速度的裝置,在費城都不准製造、買賣、使用。半自動步槍或手槍,不得改裝為全自動。
最高法院裁幾天前,才以撞火槍托並非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第26編(Title 26)定義的「機關槍」(machine gun)為由,裁決說,若予禁止,即屬違法。這會讓行政單位更難以限制槍械暴力。
撞火槍托如今不僅是聯邦法律允許使用的裝置,賓州的法律也允許,因為賓州眾議會5月才以些微比數,擋下禁用的法案。
帕克簽署的法令,也禁止把手槍變成機關槍一樣快速連發子彈的「自動撞針鍵」。手槍的「自動撞針鍵」目前仍在聯邦法令禁用之列,預料有關條文也將受到挑戰。
帕克說,雖然費城槍擊案有見減少,她領導的市政府「不會停歇。」「所謂的自動撞針器材,能將手槍轉變為機關槍,當這種東西仍出現在費城的時候,我們沒有歇息的時間,也不能緩下(提升治安)的腳步。」
但是這則法律幾乎注定會受到司法挑戰。賓州法律規定,費城不得制定比州法更嚴格的槍械管制條例。
幾使費城這則法律受到挑戰,提案的市議員瓊斯(Curtis Jones Jr.)說,市府團隊的律師多得很,誰怕誰?何況上訴法院2月才判決,該市2021年禁止幽靈槍的法律有效。幽靈槍是指沒有廠家序列号的自製或簡易槍枝。
國會參院多數黨領袖舒默提案挑戰最高院的裁決,18日在共和黨阻撓下,無法進入票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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