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帶薪假5天增至10天 芝議會過關
芝加哥市議會日前以36:12的票數,通過從明年1月1日開始,所有芝城企業、公司行號必須提供員工10天帶薪假,其中包括五天病假日、五天度假日。這項新規超越了伊利諾州明年起要求企業須提供員工五天帶薪休假的標準,也使芝加哥成為全美提供員工最多帶薪假天數的城市。
新法還要求擁有100名或以上員工的公司,在員工離職時,必需支付多達七天的未休帶薪假薪資;員工人數在51人到100人間的企業,則要在兩年內逐步支付離職員工未使用的帶薪假工資;員工人數不到50人的公司,則不必支付離職員工的未休帶薪假薪水。
積極推動勞工權益的芝加哥進步派市長強森說,該法令通過是「實現工作場所公平的第一步,同時也展現了芝加哥的城市價值」,他說,「這表明我們相信在芝城每個人都應在無經濟顧慮,獲得照顧好自己與親人的機會。」
增加員工帶薪休假天數的議案,是由強森盟友、22區區長羅德里格茲(Mike Rodriquez)提出,原始方案要求無論公私立機構,員工每工作15個小時就要提供一小時的帶薪休假時數,這也意味著芝市員工每年將可拿到15天的帶薪假,但後來考慮商業、零售及餐飲業的反彈,最終減至10天。目前紐約州的帶薪假為五天,洛杉磯為六天。
支持該變革的勞工團體表示,此舉可鞏固芝加哥在工人權利方面的全國領先地位,伊利諾州政府今年3月通過勞工每年可以累計40小時帶薪假,芝市則在這之前就允許員工有五天帶薪病假。
對該法案投反對票的42區區長萊利(Brendan Reilly)說,這種作法是給企業界、商業界雪上加霜,看似善意的法令可能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芝加哥商會(Chicagoland Chamber of Commerce)副總裁蒂茲(Brad Tietz)在議會表決後說,這是全美國最複雜、最昂貴的帶薪休假條例,「且距離新法執行僅剩八周時間,時間相當匆促」,商會成員伊州酒店協會、伊州餐飲協會」表示,新條例更坐實了芝加哥不利各種規模行業發展經營的地位。
以維護勞工權益為主要政見的強森上任市長後,全方位推進各項提高勞工福利的措施,例如芝市議會上個月才通過到2028年將逐步取消該市現行小費工人時薪低於一般勞工的規定,本周稍早在強森主導下,也將提高高價物業的房地產轉讓稅,列入了明年3月選舉的公投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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