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警察局遭控 貶低邊緣化女性
三名非洲裔女性12月18日控訴她們的雇主華府大都會警察局(Metropolitan Police Department, MPD),指控該機構「貶低和邊緣化女性」。訴訟仔細描述了MPD內的性騷擾、虐待、欺凌和報復現象。她們要求每人獲得100萬元的賠償。
這三名女性中,Karen Ervin和Brandy Smith兩名為警官,Diana Walke是MPD的文職員工。她們聲稱,MPD培養了一種阻止員工舉報男性不當行為的文化,同時默許了公司內的體制性欺凌和報復。
訴訟文件中指出:「『老男孩俱樂部』MPD對那些敢於發聲的女性進行報復,並且得到了工會的支持和默許。MPD通過濫用紀律行動的權力來調查、威脅和恐嚇這些女性員工,迫使她們保持沈默。」她們指責在MPD,非洲裔女性處於社會底層,無法得到與白人女性或非洲裔男性同等的待遇和關注。這三名女性還聲稱,MPD期望非洲裔女性容忍非洲裔男性警官的不當行為,以展現「種族團結」。
訴訟特別聲訴MPD的一位主任李艾峰索(Alphonso Lee,音譯)。李是MPD平等就業機會部門(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Department, EEO)的負責人。EEO的網站宣稱,該部門將致力於創造一個包容環境,但訴訟卻表示MPD的女性長期受到報復和欺凌,而李正是這種公司文化的幕後推手。三名原告形容李為「極度厭女狂」,尤其對非洲裔女性「十分蔑視」。
訴訟還引用了李手下的EEO顧問,他們稱李操縱和干預了有關性別歧視和性騷擾的調查,確保這些指控「永遠無法證實」。指控稱,除非有目擊者親眼見證這種行為,否則指控將不會被理睬。李甚至會洩露隱私,向被指控者播放指控者的錄音以鼓勵報復。
這份長達62頁的訴訟詳細描述了MPD內部的各種不當行為,其中還提到李曾拒絕相信一名女警的性騷擾投訴。這名女警官同樣是一名非洲裔女性,受到了來自上級的騷擾,最終選擇了自殺。
大都會警察局(MPD)的政策規定,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和相關反歧視機構的政策,在美國的任何人不因種族、膚色、國籍、性別、年齡、殘疾、收入水平或英語水平有限等理由,被排斥參與、被拒絕享受任何獲取聯邦財政補助的項目或活動,或受到歧視待遇。
MPD還規定,將盡一切努力確保在所有項目或活動中不存在歧視,不管這些活動是否受聯邦財政補助。
此外,如果MPD將聯邦援助資金分配給另一實體單位,MPD將在所有協議中包含第六章要求,並監督執行情況。
符合第六章規定是接受財政資金的條件之一。MPD已簽署第六章項目保證。第六章協調員李艾峰索(Alphonso Lee)主任已被授權有責任執行並確保遵守本政策和法律規定,包括49 C.F.R.第21部分和49 C.F.R.第303部分的相關要求。MPD人員將協助MPD第六章協調員來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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