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弗市居民 反對非公民參與地方選舉
反對馬里蘭州弗雷德里克市(City of Frederick)允許讓持有綠卡及無證移民在地方選舉時參與投票人士,正積極收集選民簽署請願書,主張把該項具爭議性的選舉權力,交給當地選民手中,而非由該市五名市議員組成的委員會(Board of Aldermen)決定。
根據指出,該簽署需收集超過1萬2000個民眾簽名才能提出請願。該市居民人數超過八萬,登記選民人數約5萬5000位,而要簽署請願書,必須有其中20%的人連署。
該市前市議員亞洛伊(Shelley Aloi)正在協助收集必要簽名,弗市議會是在9月19日以4比1的票數,贊成非公民可以參與市級投票。亞洛伊說,這種做法等於允許才剛從世界任何地方到弗市的人投票,即使這些人對社區根本沒有認同感。
反對這項規定的民眾表示,議會的決定貶低了歷經公民入籍程序人們的辛勤工作。
當地居民伯薩勒爾(Curt Bossaller)在公開聽證會上表示,允許居民在未入籍的情況下就擁有投票權,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尊重那些花費時間、資源歸化為公民的居民。
在上月通過讓持有綠卡及無證移民在地方選舉時參與投票,弗市也成為馬州採取該措施的最大城鎮。
根據新法,無證移民僅限參與地方選舉,其他聯邦或州級選舉均不包括在內。
唯一對該法案投下反對票的議員羅素(Kelly Russell)說,「我跟許多為了可以投票而努力取得公民身分的人談過,他們都不同意讓綠卡及無證客擁有投票權,他們覺得此舉讓他們的努力及辛勤工作,都因新的規定而遭到貶低。」
支持這項新法的居民表示,當地所有居民,無論是否具合法身分,都必須繳交稅款,沒有人可以免費住在那裡,此外,如果在該市繳稅,就應該擁有發言權。
根據數據,弗雷德里克市約有非公民選民6400位,這些符合新規行使投票權者,必須證明自己為弗市居民,新法也規定,已經遭判刑的重罪犯將沒有資格投票。該市下一次的地方選舉將在明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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