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家有兒童」買屋者 公屋聯會倡優先揀樓
香港房屋問題向來備受關注,特首李家超將於本月25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公屋聯會昨日就房屋政策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增設資助房屋「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讓有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可優先選樓,以及在「白居二計畫」下,建議把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由30年延長至40年,協助申請人減輕按揭壓力,並建議及早制定「告別劏房」時間表。
大公報報導,根據現行規定,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畫」以及單身人士申請者,可較其他家庭申請者優先選樓。公屋聯會認為,為鼓勵市民組織家庭及生育,建議再增設「家有兒童計畫」,允許有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可優先選樓。
公屋聯會委員張棋騰表示,很多年輕人組織家庭後申請居屋或購買私樓,因高昂花費,可能已無意欲生育,此次建議希望能鼓勵年輕人生育。公屋聯會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此建議對家庭向上流動也有幫助。
此外,對於現時「家有長者計畫」申請者可獲三成的單位配額,梁文廣表示,在近年無論居屋及綠置居計畫中,「家有長者」申請人幾乎選購了所有較受歡迎的大單位,公屋聯會建議把該安排改為,在每個新發展樓盤項目中只預留不多於三成配額,讓其他申請者都能有選購不同單位的機會。
在準業主選購居屋單位方面,公屋聯會表示,曾有業主購入樓齡較高的未補價單位,因臨近房委會按揭保證期屆滿,最終須分13年還款期,每月付高達3萬港元。為幫助市民減輕置業負擔,公屋聯會建議,把現時房委會要求30年的貸款保證期延長至40年。
羅淑佩在房委會公開例會上亦曾表示,延長貸款保證期的做法有助促進居屋第二市場單位的流轉,署方會在考慮平衡財務風險下,就可否放寬按揭貸款保證期適時向房委會提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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