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國安案件恐「送中」?港律政司:極端情況才會
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日前提出「香港制裁法案」,要求將49名香港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其中包含多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列入制裁名單,引起香港方面反彈,同時掀起是否牽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特殊情況適用,導致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案等國安案件「送中」處理的討論。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10日表示,第55條是一個例外性條款,在「很極端的情況」下才會用到。至於會發生甚麼事,不適合作出任何揣測。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10日出席香港法律周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上述表示。針對第55條機制是否真會啟動,林定國首先表示,大家不應嘗試揣測,因為未發生的事,我們不應該作任何揣測。
林定國說,不應僅看第55條,還要看到國安法第40條,重點在於所有觸及國安法的案件,都由香港行使管轄權。他說明,一般而言,香港是由香港警察進行調查工作,不是中國公安;是香港律政司,不是中國檢察院去進行檢察工作;是香港法院,不是中國法院審查。
林定國接著指出,有一個「例外情況」是在一些「很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有第55條能確保國家安全案件可以處理到。例如有外來勢力的影響,或如國家安全處於非常水深火熱的情況時,且還需要由港府或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才會用到這個例外。
林定國強調,第55條是一個例外性條款,「至於會發生甚麼事,我不希望亦認為不適合作出任何揣測」。
在這次國安法第55條適用的討論中,最受矚目的便是預計於今年12月18日開審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案。有媒體向林定國提問,是否有信心由香港法院行使管轄權?若觸發第55條,是否需承擔政治責任?林定國回應,他認為不適合亦不應該討論一些假設性問題。
近期有10個外國天主教領袖連署要求釋放黎智英,林定國表示,不論說這些話的是甚麼人、是甚麼背景、從事哪種職業或來自哪個國家,港府最關心的是內容。如果其內容是嘗試去影響香港的司法系統、影響一些進行中或即將進行的審判,「原則上來說就是絕對不可接受」。
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一案暫定今年12月18日開審,預計審訊80天。負責審理此案的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均在這次制裁名單之中。香港多家建制派媒體日前刊文指出,美國會這次制裁法案劍指黎智英案,不排除北京中央被迫出手,啟動國安法第55條,將黎智英案「送中」處理,隨後引起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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