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日貨供應港府 口罩商判罰4.6萬美元
香港政府物流服務署於2020年以近1億港元(約1277萬美元)向本地供應商訂購3000萬個、聲稱日本製造的外科口罩,惟發現大部分口罩在內地生產。涉案供應商早前承認18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昨在區院被判罰款36萬港元(約4.6萬美元)。
明報報導,對於辯方陳辭稱,供應商因日本口罩無來貨,遂以合規格的內地口罩替代,法官李俊文認為並非有力求情,強調產地來源重要,否則毋須在合約列明,又指本案影響公眾利益。
報導指出,被告柏迪環球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劉溱洺及銷售代表張嘉傑原本否認36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受審,其後兩人獲撤控,供應商則認罪,昨由劉溱洺代表出庭。
案情透露,2020年2月,柏迪代表張嘉傑聯絡物流署表示,可供應日本生產的口罩並簽署合約,但於同年7至8月間向物流署供應了約1250萬個口罩,訛稱商品是日本生產。
據報導,法官引述辯方求情稱,日本生產商未能供應口罩,在催促下推搪延誤,於是柏迪另覓符合要求的內地生產商替代。辯方陳辭稱,柏迪着重口罩品質,所提供口罩不比原本便宜,並非以低成本牟利。隨着疫情過去,柏迪業務大不如前、財政虧損,更面對政府循民事追討約9774萬港元(約1248.8萬美元);而且本案去年初開審,押後至今月續審,辯方認為構成延誤。
法官拒絕接納辯方求情,認為被告只是沒導致案情嚴重或加刑因素,當時全球口罩供應緊張,本案涉及虛假說明、款項達4127萬港元(約527萬美元),影響公眾利益,須在刑罰反映。另外,日本公司證人因身體狀况未能來港作供,案件沒有延誤或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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