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店鋪盜竊增12% 5個月拘捕2250人
香港店鋪盜竊案今年有上升趨勢,首5個月警方接獲3678宗案件,較去年同期上升約12%,共拘捕2250人,當中150人(占6.7% )為慣犯,有被捕人更有9次犯案紀錄。
文匯報報導,警方分析店鋪盜竊特點及犯案成因,注意到大部分被捕者往往不是貪圖貨品價值或無經濟能力而犯案,而是出於個人問題導致的心靈缺失,為獲得偷東西的快感而衝動犯案,部分人則一試再試形成偷癮。警方近期與零售業界和社福機構攜手合作,包括提升業界保安措施,加強預防宣傳及事後輔導助戒偷癮,冀降低店鋪盜竊犯罪率。
警方防止罪案科培訓及支援組總督察蔡頴鈺表示,今年初店鋪盜竊案重災區包括旺角、荃灣、將軍澳,多數在超級市場、時裝店發生。
一般店鋪盜竊手法主要有兩種,一是因愈來愈多零售商使用自動售賣機供顧客自行掃碼付款,有人會出蠱惑,將部分貨品過機,部分則不過機,或者過機後又按退貨掣,繼而將物品在未付款下帶離店鋪;其次是有人趁店員不備,直接在貨架上將貨物放入袋內取走。
從被盜貨品的種類分析,賊人通常偷取較貴價但易收藏的物品,例如保健產品、藥物、洗頭水、鬚刨等;另被盜貨品也顯示犯案有季節性,店鋪盜竊的高峰期是每年11月至翌年1月,其間有聖誕節和新年,賊人會偷洋酒、朱古力等;夏天則最多盜取時令水果及雪糕。
警方今年首5個月成功偵破六成店鋪盜竊案,拘捕2250人,被捕者的年齡層多為41歲至50歲,其次是51歲至60歲,男女比例各占約一半。他們盜取的貨品價值只是十元八元,大部分是因個人原因而單獨犯案,他們並非沒有經濟能力,可能涉及個人情緒或壓力問題,導致出現失去自控力。這類犯案者很多時都是即興衝動犯案,部分人會本變加厲甚至偷竊成癮。但無論如何,將貨品帶離店鋪而未有付款,都是犯法。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