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蘋果日報涉勾結境外勢力、發布煽動刊物 港裁定3罪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香港高等法院國安法官25日裁定三項罪名成立,法官將審訊押後至11月20日再續,屆時黎將出庭作供。
今次案件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共涉及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多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等,李宇軒、張劍虹、陳沛敏等先後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作證。
案件源起2021年6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香港壹傳媒董事和高層,兩度搜查壹傳媒和凍結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資產,其後蘋果日報停刊,黎智英等人先後被起訴。
自去年以來經過逾90天的庭訊,香港高等法院法庭25日裁決罪名成立,接下來辯方需要答辯,繼續審訊。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25日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位國安法官稱,因各自有案件審訊,及有個人困難,商討後將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
羈押中的黎智英25日坐囚車出庭應訊,一度向旁聽席的親友揮手點頭。涉案四名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日報互聯網,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此後黎智英將會出庭作供,並考慮傳召專家證人,預計處理證據需要5日。黎智英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控方強調,法庭不能夠只著眼於國安法生效之後發生的事,而是要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的所作所為納入考慮,以全面地理解案情,因此控方從頭到尾、根據時序來顯示黎智英都做過什麼。控方表示,所有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作供的蘋果日報前高層均供稱,在國安法生效之後,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沒有改變,當張劍虹對黎智英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出席對談節目表達關注,以及質疑會否過於敏感時,黎智英回應稱:「我一定到盡的,我沒有退的。」
就黎智英的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中從犯證人陳梓華供稱在2020年6月16日赴壹傳媒大樓會見黎智英時,黎要求陳繼續「國際線」工作,又形容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控方指出,以上均顯示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決定繼續涉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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