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2總編煽動罪成 歐盟籲停止起訴記者 遭斥反華惡勢力
已停運的香港網路媒體「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香港區域法院法庭29日下午作出裁決,2人被判罪成,這是香港97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案件。歐盟痛批裁決,籲「停止起訴記者」,美國譴責「此舉不僅打壓新聞自由,也損害了香港國際開放聲譽」。
香港97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案,審訊已持續兩年,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29日下午頒布書面裁決,裁定鍾沛權、林紹桐罪成,被將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鍾沛權及林紹桐獲准保釋。
這宗案件開審以來,爭議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及文章的實際國家安全風險。控方指,「立場新聞」發布17篇專訪或博客等文章,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非法理念,抹黑攻擊北京中央和香港特區,散播制裁和分裂國家思想;辯方則指有關文章沒有失實,取材和提問屬記者專業,法庭應尊重而非干涉。
前「立場新聞」鍾沛權自辯時說,傳媒出版或引述內容,不代表傳媒同意內容,而涉及公眾利益和有公共性就應發表,由公眾辯論決定言論是否正確。負責案件的法官郭偉健在審訊時指,判決無可避免會涉及傳媒的界線。
在法庭作出立場新聞案罪成裁決後,香港記者協會說強烈反對以煽動罪、香港國安法及香港基本法23條等法例,檢控在香港基本法下行使權利的新聞工作者,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在有裁決前,已對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香港新聞組/香港30日電
綜合法廣等媒體報導,「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判煽動罪,歐洲聯盟在判決宣布後表示,這是「新聞自由空間日益縮水又一跡象」。
中央社引述法新社報導,歐盟(EU)一名發言人透過聲明指出,這項最新裁決是「新聞自由空間日益縮水又一跡象」,儘管香港基本法保障這項基本權利。
聲明寫道:「這項裁決恐抑制意見多元交流、資訊自由流通,這兩者都是香港經濟成功的基石。」聲明還提到,在香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行最高可處兩年刑期。歐盟最後呼籲香港當局恢復當地對新聞自由的信心,並「停止起訴記者」。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指,「此舉不僅打壓新聞自由,也損害了香港國際開放聲譽」。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在社交平台X上寫道,香港法院的判決不僅是對新聞自由的直接打壓,而且也損害了香港國際開放聲譽」。
香港政府則譴責了那些批評判決的「反華惡勢力、政客和外國團體」;香港政府稱,「正如法庭判決中所指出的,立場新聞完全忽視了客觀現實,違反了媒體工作者的特殊職責和責任」。
在過去的20年裡,作為前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在記者無疆界(RSF)發布的新聞自由排名中,從第18位跌至第135位。2002年,即該排名首次發布的那一年,香港曾被認為是亞洲言論自由的避風港。
美國、英國、法國、歐盟及澳洲等多國領事館代表29日也出席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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