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江蘇警性侵遭吃案 理由竟是「反抗不夠激烈」
江蘇揚州一名女子在網上爆料,控訴自己在2022年1月時被揚州市蔣王派出所一名王姓民警性侵,沒想到報案後,對方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官方還以「反抗不夠激烈」沒有造成外傷為由,稱無法認定性侵。對此,揚州市公安局和市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涉事員警已調離原單位。
潮新聞報導,這名女子6月26日在網路上發文表示,她報警後「警方並沒有保護我,並還在報警後給了加害人單獨跟我相處的時間,試圖私了。我拒絕後被沒收手機,他們翻遍了所有聊天紀錄、相冊等個人隱私,且進行長達12小時的筆錄」。
女子表示,製作筆錄時,警方一直試圖引導她說自己是自願發生關係,並且在筆錄結束送她到酒店休息時,還派人監視。
女子PO文後在網路上引起許多網民關注和討論,28日上午,她再次發文,稱警方表示王姓民警已遭調職降職,但案件無法被定性為強姦,理由是「反抗不夠激烈且身上沒有皮外傷」,還稱可對她進行經濟補償。
對此,6月29日,揚州市公安局通報稱,該局已成立調查組,並請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依法依規開展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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