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4歲奶奶被送養老院後 兩兒子為「多付100元」打官司
上海一位74歲的平奶奶被送入養老院後,她的兩個兒子為了100元(人民幣,下同,約13.6美元)的贍養費展開了一場官司。
新聞坊報導,平奶奶原先是住在家裡由長子照顧,但腦梗後行動不便,兩個兒子決定將她送入養老院。然而,平奶奶的退休金不足以支付養老院的費用,只能依賴兒子的經濟支持。長子願意每月多出100元,但小兒子不願意。
為此,長子與兒媳曾多次和弟弟協商,並通過第三方作為中間人勸說,但都收效甚微。無奈之下,平奶奶委託長子兒媳找到了金山區法律援助中心。
法援律師調查指出,平奶奶的長子一家經濟條件較差,屬於村裡的「困難農戶」,小兒子去養老院看望母親的次數較少,平奶奶對小兒子也很想念。後援律師決定,除了讓小兒子在經濟上承擔起贍養義務之外,也會在訴求中要求今後小兒子每月探望母親。
據報導,平奶奶的贍養案件日前在金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平奶奶的小兒子當庭表示,同意和哥哥各自承擔母親50%的住院費,並每月兩次探望母親。但他不同意自己每月要比哥哥多承擔贍養費和養老生活費。
後援律師表示,平奶奶要求小兒子多承擔一些經濟責任,是考慮到弟弟經濟狀況優於哥哥,且平日裡哥哥顯然照顧比較多。不過,如果小兒子能保證今後每個月去敬老院探望母親兩次,那他們可以將原先每月500元的贍養費降低到每月300元,也就是只比大哥每月多承擔100元贍養費。可即便如此,小兒子似乎也十分不樂意。
原來,多年來小兒子一直對自家房屋分配感到不公。原本家裡總共六間房,他只拿到了一大一小兩間,其餘都歸了哥哥所有。三年前,兄弟倆曾簽下協議,弟弟同意讓哥哥用2萬元買下自己所擁有的較大的那間房間,與此同時,哥哥也同意今後由自己負責贍養母親。小兒子稱,由於有之前的協議在,所以他一直沒答應負擔母親養老費。
報導指出,法官向小兒子解釋,即便他們兄弟二人此前有這份協議,但小兒子對母親依然具有贍養義務。
經過溝通,小兒子表示願意退一步,把名下僅剩的一間小間送給哥哥,並且每月比哥哥多出贍養費100元,其他的就不再承擔。哥哥一方也認可弟弟的方案,同意今後由自己補貼母親的醫療和生活費。兩人當庭簽下了調解協議書,解決了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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