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鄰居賣芹菜 賺14元卻被罰10萬 法院:禁強制執行
家住福建福州市閩侯縣的張某,因為幫鄰居順手賣了點菜到菜市場,賺了14元(人民幣,下同),但沒想到這些菜竟然農殘超標,因此被罰款5萬元;隨後更因遲遲未繳,被追加罰款5萬元,甚至被告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事件掀起「小過重罰」的討論後,被裁定不准予強制執行。
央視新聞客戶端報導,事發當天,張某準備到鎮上的批發市場打工,在路過鄰居王大姐家的菜地時,王大姊對張某說,要不要帶一點芹菜到批發市場?張某說,那麼多芹菜在本村的農夫市集賣不了,就拿到鎮上市集去賣。張某花了122.5元接手王大姐的70斤芹菜,然後到一家蔬菜批發商行,以每斤1.95元的價格賣給蔬菜批發商行,也就是說賣了136.5元,轉手賺了14元。
沒想到隔天,該超市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督執法中抽檢了該批芹菜,經送檢,發現毒死蜱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對張某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報導,張某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也沒有提起訴訟。因為張某逾期不繳罰款,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他加處5萬元罰款,也就是總共要罰款10萬元。
原本5萬元的罰款張已經不知所措,再加處5萬元更是讓他慌作一團;最後經過法院審查,法院認為,張某的違法獲利很小,而且他是首次銷售芹菜,並非職業菜販,合議庭一致認為這個不准予強制執行,讓這起「小過重罰」的案件得以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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