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湖北女 實名舉報遭警強暴 派出所:不傳謠
一名女孩日前在網路上發影片實名舉報,表示自己2023年9月在湖北武漢黃陝區盤龍城經濟開發區派出所遭到民警吳某強暴,當時她未滿18歲,她曾多次報警,但此事一直未處理;對此,該派出所工作人員回應,「不信謠,不傳謠」。不少網友回應稱,「還沒調查清楚為啥就定義是謠?」
縱覽新聞報導,影片中,手持身分證的女孩自稱叫于某軒,表示要實名舉報武漢盤龍城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吳某,2023年9月在派出所辦公室強暴她,當時她未成年,女孩稱吳某還曾收賄、打人。
身分證顯示,于某軒的出生日期為2005年12月,住址為遼寧調兵山市。于某軒表示,她反映的情況如有編造陷害,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她說自己不是為了要錢,只希望有單位能受理此事。于某軒說曾多次報警,還曬出在網路上檢舉反映的截圖,截圖顯示「市公安局辦理中」,卻一直沒有人處理,他說吳某還對她進行電話威脅。
據報導,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表示,還沒有關注到網路上對警員吳某的舉報,會把此事反映給網安大隊。而該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該所的確有一名叫吳某的民警,但對於網上關於吳某的舉報,工作人員僅回應,「不信謠,不傳謠」。有網友看了派出所的回應,紛紛表示不滿,「一個姑娘拿著一生的名譽來舉報,官方居然還有臉說不傳謠,不信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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